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
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销售包括内销和外销两部分,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
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是通过经国
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协商签
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
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
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从
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且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
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模及授权期间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累计
交易金额不超过 2.00 亿美元(或同等价值人民币金额),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
理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授
权有效期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
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主
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
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