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林沛榕,作为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职期间,本人充分应用专
业知识及多年的工作经验,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
工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
就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 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商学院(现
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
级会计师及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广州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2002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珠海市邮政局财务主管;2008 年 1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财务总助;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中信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万顺叫车集团财务副总裁;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就任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中独立性
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公司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二)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列席。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召集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共审议通过了 18 个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了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并对审议的事
项均投了赞成票。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
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
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及财务相关事项进行审核;此外,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的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规划,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认真、规范地做好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共参与了 9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审议通
过了 21 个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审议的事项投了赞成
票。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
涉及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
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
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
充分发挥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作用,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审计策略、关
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的进展
情况,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
考察,跟踪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已满 15 日。
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从业经验,本人重点关
注公司财务状况、税务情况、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董高履职情况等,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的财务管理、税务管控、内控运营、董高尽职履责
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进公司提高规范运
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学习了 2025 年度年报及业绩预告的关注要点,了解了上市公司相关的各项法规
制度、最新的法规修订情况及规则更新情况,知悉了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成员
的履职要求等。通过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提
高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间,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查,本人认为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董事会、股东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情况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相关定
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行业和自身发展现状,并结合市场薪酬水平,对公司《董
事津贴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符合《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此外,督促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进行改革并完善相关制度。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层保持高效沟通,为完善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
是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
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
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
感谢!
和要求,更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
自身专业促进董事会高质量决策及公司高效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林沛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