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6-021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无需对以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以
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产折旧将增加约 2.18 亿元,利润总额减少 2.18 亿元,2026 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减少约 1.14 亿元,2026 年末的净
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将分别减少约 1.64 亿元和
影响以公司届时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况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背景
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企业应当
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等相关
规定,结合光伏电站的运行周期、同行业相关资产折旧政策及国
家深化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拟自 2026 年 1 月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
权限范围内。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满 25 年的总功率衰减不超过 20%的技术标准设定预计可使用年
限并计提资产折旧,目前电站运行正常,无减值迹象。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
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政策,考虑电价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及经济
价值预计,将资产预计使用年限调整为 20 年,并考虑剩余价值
预留 10%残值率,能使资产与产出更匹配。
策,电站预计使用年限为 20 年,并设定 0%-10%的残值率(如
下表)。将公司的光伏电站资产折旧政策调整为 20 年,更贴合
行业可比性。
序号 证券简称 光伏电站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基于综合考虑,为使得公司的光伏电站资产更符合经济价值
预期及同行业可比性,将持有的原按 25 年预计使用年限折旧的
光伏电站资产的折旧年限调整为 20 年,并考虑后续剩余价值预
计 10%残值率,以更公允地反映资产运营及经营成果。
(二)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公司光伏电站资产采用的折旧方法是:使用年限为 25 年,
残值率设为 0%。
公司光伏电站资产采用的折旧方法是:使用年限为 20 年,
残值率设为 10%。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
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
寿命。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以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的有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的调整属于会
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及以往
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 2026 年固定
资产折旧将增加约 2.18 亿元,利润总额减少 2.18 亿元,2026 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减少约 1.14 亿元,2026 年末的
净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将分别减少约 1.64 亿元
和 1.14 亿元。本次变更对公司 2026 年的营业总收入无影响。实
际影响以公司届时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四、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变更会计估计是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
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
对 2025 年度及以往各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
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已
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