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6-006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立信”)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
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
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
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仲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金 亚 科
投资者 技、周旭
报 万元 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辉、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
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
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
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
保千里、 2015 年 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
东北证 重组、 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
投资者 券、银信 2015 年 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
元
评估、立 报、2016 在2016 年12 月30 日至 2017 年12
信等 年报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
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
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
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
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
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
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
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
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项目信息
近三年签署
注册会 开始从事 开始在立 开始为本公
或复核上市
项目 姓名 计师执 上市公司 信执业时 司提供审计
公司审计报
业时间 审计时间 间 服务时间
告情况
签字注册会 近三年签署
计师(项目 郭金明 2007年 2007年 2024年 2024年 5家上市公
合伙人) 司审计报告
近三年签署
签字注册会
曹 俊 2022年 2020年 2024年 2026年 1家上市公
计师
司审计报告
近三年签署
质量控制复 2家、复核7
崔志毅 2003年 1998年 2003年 2026年
核人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立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
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
素定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80.0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 28.00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108.00 万元(含税)。2026 年度的审计收费
将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参考拟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公司2026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过程中,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
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