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本的比例为 0.13%,涉及激励对象 2 人。
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股。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提
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
续,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5 月 6 日在公司内部系统对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并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9)。
(三)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
露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五)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新增股份)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新增股份)》(公告编号:2025-048)。2025 年 6 月 15 日,公
司完成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的首次授予登记
工作。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回购股份)》
(公
告编号:2025-049)。
(六)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情况如下:
因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2 名
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前述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114,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
《激励计划》规定:“(二)激励对象离职 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
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在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
注销。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
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已调整为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为 12.98 元/股。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
三、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份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066,184 18.44 -114,000 15,952,184 18.33
高管锁定股 7,500,000 8.61 7,500,000 8.62
股权激励限售股 3,400,000 3.90 -114,000 3,286,000 3.78
首发后限售股 5,166,184 5.93 5,166,184 5.9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1,056,000 81.56 71,056,000 81.67
总计 87,122,184 100 -114,000 87,008,184 1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出具《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185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6 年 3 月 1 日止减少注
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认为: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7,122,184.00 元,股本为
人民币 87,122,184.00 元。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
的章程规定并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通过,公司申请回购注销
已授予激励对象卜宏钧、胡萧勇尚未解锁的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4,000
股 , 合 计 减 少注 册 资 本人 民 币 114,000.00 元, 变 更后的注 册资本 为 人 民 币
民币 114,000.00 元。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
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因股份支付费用对
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六、备查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