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8 证券简称:德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0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0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6 人,代表股份数为 72,087,28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47.939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所
持股份数 69,872,68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6.467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
的股东 142 人,代表股份数量 2,214,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4728%。其中: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 计持有公 司 5 %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共 142 人,代 表股 份
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
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284,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564%;反对 1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0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9%。
(二)审议通过《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290,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183%;反对 1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37%;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0%。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283,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112%;反对 1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07%;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0%。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946,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467%;反对 12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08%;弃权 1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周世君律师和崔成立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如
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
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