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 金健米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8 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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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 2026-17 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 2025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暨 2025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发出了会议通
知,并于 4 月 7 日在公司总部五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席现场会议,公司高管列席现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阅了公司 2025 年
度报告的财务信息以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并形
成决议意见: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且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确认,财务报告和相关数据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和经营业绩。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公
司 2025 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决定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
                            ;
  决定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履职
情况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阅了《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并形成决议意见:《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从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的基本情况、2025 年度会议的召开情况和主要履职情况等方面
介绍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的工作履职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报告内容较为全面、完整、准确,会议同意报告的内容。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 2025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工
作报告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阅了《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并形成决议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总结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工作履职情况、2025 年
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明细情况,公司 2025 年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情况符合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
情况,发放程序严格依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方案》的规定,具
备真实性及合理性。会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暨 2025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
  由于本议案涉及董事个人薪酬事项,出于谨慎性原则,在公司领
取薪酬的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决定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 票,其他 6 名董事回避了该议案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 2025 年度工作报告》
                            ;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
事周志方先生、胡君先生、吴静桦先生、凌志雄先生(届满离任)分
别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决定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及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报告全文及摘要》
       ;
  为全面披露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领域的责任实践与
经营绩效,持续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公司根据相关规则编制完成并
发布《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形成决议意见:该报告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
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阅了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并形成决议意见: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
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 2025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编
号为临 2026-19 号的公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形成决议意见:公司基于谨
慎性原则,拟对 2025 年度末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218
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
值准备能够更为充分、公允地计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 2025 年年度董事
会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核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 年财务预算报告》
                    ,并形成决议意见:该报告客
观、真实、准确地对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成果进行了决算,并根据公
司总体发展目标及战略规划,本着务实、稳健的原则,对公司所属各
产业 2026 年经营总量进行了合理测算。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报告
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 2025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
  决定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772,773.20 元。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74,730,720.94 元,母公
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04,382,800.03 元,不符合法定利润分配条
件。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编
号为临 2026-20 号的公告。
  决定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总额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内控制度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编
号为临 2026-21 号的公告。
  决定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决议范围内办
理为子公司担保的具体事宜,且可以在预计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
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如在年中有新设子公司的,公司对
新设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
计额度。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
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银行授信及借款
规模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经营预算,以及各银行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现
有授信规模,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6 年度内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及借款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95,000 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
  决定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决议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
求办理银行借款的具体事宜。借款额度可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各银
行等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调配,并可循环滚动使用。单次新增及授信业
务的银行主体、具体融资品种、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条款,由公司经
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及发展需要,按照“择机、择
优、成本低”的原则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银企最终签订的合同为
准办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阅了《公司
                      ,并形成决议意见:该
报告基于公司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项目人员的资质条件、
执业记录、审计工作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履职情况作出了客观、合
理的总结和评估。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暨 2025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暨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大信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编号为临 2026-22 号
的公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阅了《关于
聘请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对拟续聘
的审计机构大信事务所的执业质量、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形成决议意见:1.
大信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的要求。2.大信事务所自受聘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一直严格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
告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全体委员一
致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暨内部控制的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 2025 年
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
  决定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编
号为临 2026-23 号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
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要求,持续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承担起
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践行“以投资者为本”
的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结合经营实际,制定 2026 年度“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编
号为临 2026-24 号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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