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
验 资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828号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
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
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
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0,036,026.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5﹞3036 号《关于同意上海奥
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
的批复》核准,同意贵公司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 362,049,857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235,96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2,049,828.00 元,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费(含税)6,996,000.00 元后,将剩余募
集资金 355,053,828.00 元汇入贵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总
额 362,049,828.00 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14,786,294.00 元(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总额 17,741,847.58
元,其中以自有资金支付 2,955,553.58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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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7,263,534.00 元,扣除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
行费用 2,955,553.58 元后,增加股本人民币 9,235,965 元,增加资本
公积人民币 335,072,015.42 元。所有新增的出资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发行前的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本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6 年 2 月
月 31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9,271,991.00 元,股
本为人民币 139,271,991.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
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
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 上海 二 O 二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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