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上会所”)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27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首席合伙人 张晓荣 年末合伙人数量 113
注册会计师 551
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191
师
业务收入总额 69,164.46 万元
(经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 23,821.20 万元
客户家数 8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84.93 万元
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计服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2025 年 9 月 4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报告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上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上会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
一次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沟通,主要包括审计范围、人
员构成、时间安排、风险评估、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三)2026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
三次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
了上会所关于公司审计报告初稿中的关于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分析、关键审计事
项、报表调整事项、关注事项和审计初步结论等情况的汇报,形成了书面意见。
(四)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会计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
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页无正文】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签署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签名:
唐松莲 汪 丰
陈少雄 李劲彪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