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21 证券简称:易实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79,633,24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王玉梅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同意股数 79,633,24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王玉梅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同意股数 79,645,24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股数 79,633,24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王玉梅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同意股数 79,633,24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王玉梅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股数 79,633,24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王玉梅回避表决。
(七)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2026 年股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股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关于公司<2026 年股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
签署<2026 年股权激励
计划授予协议>的议
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念律师、殷晓妍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
《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