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中国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5-02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港联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A 股及 H 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期限自本次增
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时间期限已届满,
中 铝 集 团 及 其一 致 行 动 人 通 过 上 交 所及 香港 联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共增 持 公司 股 份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累计增持金额约人民币 10.15 亿元。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中铝集团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增持主体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注)
增持前持股数量 5,139,204,916 股(A 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
注:该持股数量为本次增持前中铝集团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增持前 增持前 一致行动关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形成原因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 238,377,795 中铝集团的
公司 (A 股) 附属公司
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0.04%
第一组 (A 股) 附属公司
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1.04%
(H 股) 附属公司
合计 424,108,049 2.47% /
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增持主体名称 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2025 年 4 月 9 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2025 年 4 月 9 日~2026 年 4 月 8 日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人民币 10 亿元~人民币 20 亿元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未设置具体增持数量
未设置具体增持比例,增持总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的 2%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2025 年 4 月 9 日~2026 年 4 月 8 日
(1)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A 股股份
增持股份结果 97,349,583 股;
对应方式及数量 (2)通过香港联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H 股
股份 95,680,000 股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约人民币 10.15 亿元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 增持 A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
(占总股本) 增持 H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6%
增持计划完成后
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股数量 股股份 274,270,000 股)
增持计划完成后
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 33.55%(其中:A 股占比约 31.96%;H 股占比约 1.60%)
人)持股比例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置具体增持数量或区间。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
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最终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 10.15 亿元,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境内外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