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6-009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或“公司”)于2026年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对该议案
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凯特”)根据
实际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综合业务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不超
过12个月,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拟分别对
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三聚凯
特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新能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
保费总额分别不超过50万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
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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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合 计 1,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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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2,130.30 2,231.69
负债总额 1,691.56 1,765.41
净资产 438.74 466.28
资产负债率 79.40% 79.11%
项目 2024年1-12月 2025年1-9月
营业收入 242.47 168.72
营业利润 7.02 0.88
净利润 0.18 -0.13
上述表格中2024年度的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9
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国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海国投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支付担保费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
三、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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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原料生产(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化工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械零
部件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限定和禁止公司
经营的项目除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
械设备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规划设计;市场调查;
企业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
策划、设计;机械设备租赁;化工原料、原料油、重油、渣油、燃料油、基础油、
润滑油、蜡油、沥青、(以上项目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煤炭、焦炭销售,专用
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
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环境质量检测、污染源检
查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
售。许可经营项目:氢气、正丁烷、液化石油气、异辛烷、异丁烷、甲基叔丁基
醚、丙烷、石脑油、轻芳烃、重芳烃、甲醇、煤焦油、轻柴油、汽油(轻柴油、
汽油须取得相关部门成品油经营许可)、阻聚剂B、阻聚剂E批发(无储存)。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27,5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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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09月30日
流动负债 42,957.84 39,293.16
短期借款 16,201.94 19,010.09
总资产 101,749.40 94,493.52
负债总额 46,128.24 42,348.69
净资产 55,621.16 52,144.83
资产负债率 45.34% 44.82%
项 目 2024年度 2025年1-9月
营业收入 34,587.37 25,867.48
营业利润 -7,844.09 -4,098.75
净利润 -6,501.90 -3,476.33
上述表格中2024年度的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1-9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凯特拟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综合业务授信敞
口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及公司关联方海国投集团拟
分别对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三聚凯特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新能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
支付担保费总额分别不超过50万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五、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经双方
协商确定的年担保费费率为 0.5%,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以及自愿、
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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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聚凯特尚未与公司及海国投集团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上述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仅为公司及海国投集团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
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三聚凯特拟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
为生产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不影响公司的
资产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本次担保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5,616.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7.62%;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九、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27.85万元。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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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