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恒”)
成立日期:1995 年 10 月 1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顺路 12 号 D 座 0449 号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
验区高端产业片区
首席合伙人:赵志新
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天恒拥有合伙人 46 人,注册会计师
业务信息:中天恒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 年度)的收入总额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天恒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职业风险基金上年
度年末数 4,437.01 万元,2025 年 9 月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2,000
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
中天恒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 0 人次、
行政处罚人员 0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人员 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人员 0 人次和纪
律处分人员 0 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聘任中天恒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
任中天恒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聘任中天恒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
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中天
恒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年报审计阶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了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天恒关于公司审计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审计报告出具等情况汇报,并提出建议,为审计工作高质量完成提供帮助。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
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天恒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