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26-018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现场会议:2026 年 4 月 8 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8 日
(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8 日 9:15—15:00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于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97,848,400 股,实
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1,05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9,468,2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1%。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代理人)1,048 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3,768,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
份数为 235,699,8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4%。
数为 3,768,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
其中:
(1)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代理人)1,04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9,385,400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9%。
(2)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出席情况:
H 股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2,802 股,占公司 H 股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公司全体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 1 项特别
决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详细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 238,464,1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反对 769,0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弃权 23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本议案审议通过。
A 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402,100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反对 748,200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235,100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H 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001 股,占出席会议 H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8%;反对 20,801 股,占出席会议 H 股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1%;反对 74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5%;弃权 23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