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8 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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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03
月3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
知,会议于2026年04月08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其中独
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祝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
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孟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孟
强先生因个人及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及技术委员会主
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孟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长祝贺先生提名,公
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孔德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
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
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凯特”)
实际经营需要,同意三聚凯特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业务,综合业务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业务
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
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拟分别对上述综合授信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三聚凯特按照实际担保
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新能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分别不
超过50万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
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关联董事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关联
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
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以下简称“武汉金中”)经营需求,同意武汉金中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综合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上述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武汉金中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公司支付担保费,
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5万元,由武汉金中股东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持有武汉金中29%股权)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同意公司因发展需要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红门支行申请综合授
信业务,综合业务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低风险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海国投集团拟对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公司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
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0万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
批复为准)。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海国投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
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关联
                        (公告编号:2026-011)。
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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