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谭洪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以财务专业背景为依托,秉持独立判断原
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通过现场调研、会议审议、日常监督等多种方式,深度
参与公司治理,严把财务与合规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具体履职情况、实效及后续计划汇报如下:
一、会议履职:全流程参与,提升决策专业性
无委托出席、缺席记录,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前,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办公室提供的会议资料,结合财务专业知识,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等议案的财务合理性、合规性进行专
项核查;会议中,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对关联交易定价依据、资金结算方式等关
键问题提出专业质询,在确认议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后投赞成票,所
有议案均无反对、弃权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聚焦核心事项,强化监督实效
缺席情况。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实际出席会议
谭洪涛 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数
作为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重点发挥财务专
业优势,针对增加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议案,详细核查关联交易的必
要性、定价公允性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独立审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同时,参与审议独立董事履职相关事项,确保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议案内容合法、有效,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专业监督职责。
三、投资者权益保护:现场深耕+专业监督,筑牢权益保障防线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和其他现场工作的机会到
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及时听取管理团队汇报重大事项的进展和合规制度建
设情况,并对公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内
控制度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就公司合规制度建设方面建言献策并为公司所采纳。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十五天。
日常履职中,充分发挥财务专业优势,持续监督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工作,对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披露文件的财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
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全年未发现公司财务披露存在违规情形;
针对中小股东高度关注的利润分配问题,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现金流状况,提出
建议,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投资回报权;同时,监督公司关联交易的财务处理,
核查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司财务制度和监管要求,防范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四、其他履职情况
五、2026 年度履职规划
和监管政策变化,提升财务监督和专业咨询能力;计划保持全年 15 天以上的现
场工作时间,重点围绕公司数字化财务建设、新业务板块财务核算、跨区域经营
财务管控等方面开展实地调研和监督;进一步强化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事项的
财务审核,推动公司完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关注中小股东诉求,加强与中
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督促公司提升财务透明度和分红的稳定性,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独立董事:谭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