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条 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其中独 一人,副董事长一人,其中职工代
第一百二
立董事不少于三名。董事长和副 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不少于三
十八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半数选举产生。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条款拟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
(2026 年 4 月)详见公
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26 年 4 月)修订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本次《公司章程》
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
备案等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变更具体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
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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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