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9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
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
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
向会议会务组进行登记。会议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
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
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
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人员进入会场。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
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
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主持人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4 月 16 日
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昌平区北
清路三一产业园”变更为“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雁路31号三一产业园”,上述
地址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拟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
内容如下: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三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
一产业园 雁路 31 号三一产业园
邮政编码:102206 邮政编码:102202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章程备案
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
程》的变更、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
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4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
章程》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定了《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6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实施,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三一重能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三一重能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等;
定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增加持有人、持有人确定依据、
持有人认购份额标准数量、提前终止本计划等;
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