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6-016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 22 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
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回购股份数为 2,738,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1.50 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 390,900,058.6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5 年度资本公
积金和盈余公积金不转增股本。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390,900,058.65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50.79%。
由于公司“福 22 转债”已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
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
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
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成
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
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
通过。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
了预估,董事会认为该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符合合理性、
公允性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
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同意 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
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等),授信期限为 1 年,时间自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融资合同之日起计
算。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
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如上述综合授信融资需涉及抵押
担保等业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研究开发项目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简化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同意授权公司
董事长在总金额 10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08%)的
额度范围内,对 2026 年度发生的研究开发项目实施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为防范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降低因国际金融市场波动给生产
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30,000 万美元
(含)(按 2025 年度期末汇率 7.0288 折合,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 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单项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此额度为单日
最高余额,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总额度不超过 9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授权公司
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
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关于不实施<2025 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的议案》
经核算,2025 年度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并后的光伏材料业务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 6%,未满足《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2023 年度-2025 年度)
(草案)》中当期计划的启动条件,同意公司不实施《2025 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
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胡雯倩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
斯特: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