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6-014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于 2025 年 4 月 8 日披露了《上海大屯能源股份
下简称“公司”
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5-011),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煤能源”)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中煤能源于 2025 年 4 月 8 日至
方式增持公司 2,516,000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本次增
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
增持主体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增持前持股数量 451,191,333 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
股本)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增持主体名称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2025 年 4 月 8 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2025 年 4 月 8 日~2026 年 4 月 8 日
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2025 年 4 月 8 日~2026 年 4 月 8 日
增持股份结果对应方式
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及数量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30,005,896 元(不含佣金税费)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
体(及其一致行动人) 453,707,333 股
持股数量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
体(及其一致行动人) 62.78%
持股比例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中煤能源于 2025 年 4 月 8 日至 2026 年 4 月 8 日期间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2,516,000 股 A
股 股 份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比 例 约 为 0.35% , 累 计 增 持 金 额 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后,中煤能源持有公司
三、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
见:
中煤能源作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中煤能
源于增持期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免于发出
要约申请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
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的实施结
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中煤能源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