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
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出
席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坚持科学审慎决策,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晨,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
经济法专业中国法学硕士,芝加哥肯特法学院国际比较法和国际法专业美国法学
硕士。现担任盈科上海国际资本市场部主任、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
本年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席
(次) (次) 席(次) 席(次) (次) (次) (次)
的程序,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为董事会规范运作并
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参与董事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会议名称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提名委员会 3 3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0 0
届次 审议议案
算方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4、《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5、《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报告》
审计委员会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专项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人的议案》
会第一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二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三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提名委员会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1、《关于提名倪辉先生为董事长的议案》
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2、《关于提名黎红雷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的议案》
案》
经理的议案》
案》
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薪酬与考核
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委员会
会议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
考核制度>的议案》
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组织了3次提名委员会专项
会议,系统梳理了换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与任免流程,通过与人力
资源部门深度沟通,严格审核候选人的职业背景与专业资质,提出优化建议,有
效提升人才选拔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推动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有效发挥作用,切
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修订公司薪酬考核制度以及
系统评估公司薪酬架构与考核方案;认真审查回购事项的相关议案及文件,并就
本次回购的目的、用途、价格区间、资金安排、对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的影响等
进行了审慎评估。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审查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
的指导和监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
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会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
票权等。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向内审部负责人了解内审部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定期
审议公司内审报告。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
等进行交流与探讨,了解年报审计工作进展并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按时
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各重大事项,
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检查其是否做到及时、完整、准确,保障广大投资
者的知情权。在作出决策和发表意见时,本人始终坚持独立立场,切实维护中小
股东利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等履职契机,多次赴公司开展实地调研,现场累
计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门负责人及核心员工进行多层次
沟通交流,深入了解生产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内控执行情况。同时,保持与董
事会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密切联络,实时跟踪政策法规调整、市场竞争态势等外部
环境变化,及时获悉募投项目进展、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实施动态。针对调研中发
现的优化空间,针对性提出改进建议,通过专业研判助力公司科学决策,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没有妨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
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定期报告和相关
公告,我们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所具备相关资质,有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鉴于原审计机
构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
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合
理性。
(三)董事会换届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要求,选举、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
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和规范治理,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解除限售条
件的认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以来,本人始终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为核心使命,严格遵循《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忠实、
勤勉履行监督职责。通过深度参与公司治理,严格审查各事项,审慎发表专业意
见,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忠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以上是本人于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报告,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积极配合!
独立董事:张晨
二〇二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