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鸿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组织对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吴松成先生、钟鸿钧先生、张晨先生、黄锦女士(以下统称“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与评估,现将自查情况及专项意见出具如下:
经全面自查,公司全体在任独立董事吴松成先生、钟鸿钧先生、张晨先生、
黄锦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