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等产生重大影响。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
“解释 19 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
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
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
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变更。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
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9 号文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