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同步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六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八十六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
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 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
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 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 数。
决权的股份总数。
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
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 者中国证监会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向
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公司股东公开请求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除法律法规另有
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 规定外,上市公司及股东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人设
低持股比例限制。 置条件。
股东权利征集应当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向被征
集人充分披露股东作出授权委托所必需的信息。不
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权利。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包
成,包括职工董事一人,独立董事 3 人。董事 括职工董事一人,独立董事 4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会设董事长 1 人。 1 人。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
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