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
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
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背景
曲亮,男,198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教授。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公司治理与企业
战略发展研究。2005 年 3 月至今于浙江工商大学任教。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9
月于香港城市大学任访问学者,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9 月于南开大学中国公司
治理研究院从事博士后工作,2017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
理学院副院长,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事。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2025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
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所提供的上述各项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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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会议资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从各自的专长方面出发,提出建设性意见或
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加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加会议 次数
(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0 次,召开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其中第五届提名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由第五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前任委员方年锁先生参与。本人参与出席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第一次会议。
(三)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情况
立董事职责,还通过现场考察、参加管理会议、电话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
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
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
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能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积极出
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工作,按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配合本人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必要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关联交易情
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2025 年,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行为,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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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年度发生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更换。
(四)现金分红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本公
司 2024 年度经营成果,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 171,726,960.02 元(其中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157,091,277.92 元 ), 按 照 规 定 提 取 10%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共计 453,899,857.53 元(其
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36,604,400.54 元),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
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现提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
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7072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
股利 2.1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56,851,200.00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33.1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
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工作已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完成。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经核查,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
了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兼顾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
极性和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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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第三次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方年锁先生主持并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名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新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作为主任委员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金桂云先生担任公司总经
理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
于提名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任职资格审
查,拟提名金桂云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拟提名邵学军先生、项青锋先生、郑钢
武先生、张浩先生、颜文标女士、金淑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拟提名刘玲女士
为公司财务总监;拟提名鲍卫平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拟提名项青锋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诺事项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
暂行条例》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规章的要求履行了各项信息披露义务,遵守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三公原则。本人对公司 2025 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本人认为
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
现状。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具有制度、人员、外部监督
等各方面的保障,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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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本人在公司风控等方面的
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忠实、勤勉
义务。同时,本人也将努力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
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高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利益的意识。
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促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科学决策,
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更大作用。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曲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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