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海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7 21: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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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海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云科技”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和
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王海龙,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北大学,
法学本科学历,具有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书。2008 年至今任职河北三和时代律
师事务所律师;佳云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度,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
独立董事权利,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含现场出席及通讯出席)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没
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
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对会议议案的投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未出席会议      票情况
                                                      对董事会审议的
王海龙     6        1     5      0        0      否
                                                      议案均投同意票
  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王海龙         1          0               1          0      0
  (二)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
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主要履行
以下职责:
通过了《关于提名王和平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
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
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履职时间为 8 天。本人除现场参加会议外,还通
过电话及线上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
通,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积极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各项会议、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督促公司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规范公司运作。此外,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
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进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了聘任覃荔荔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相关事项,
本人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候选人覃荔荔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同意通过相
关审议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聘任覃荔荔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事
项,本人出席了相关会议,对覃荔荔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同意通过相关
审议事项。
  前述相关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人对上述重点关注事项均表示同意,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
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
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
情况;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的情况;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
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
股计划等相关事项。
 四、总体工作总结及评价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独立审慎、客观地行
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未来,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勤勉尽责地行使独
立董事的相关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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