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
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
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
放,其中月度发放绩效薪酬按照绩效薪酬总额的40%实施预发,年终由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绩效年薪兑现80%,其余20%延期至
任期考核后支付,发现非独立董事个人存在问责情形的,部分或全额扣减延期支
付的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在任期考评后兑现。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有关规定或与其
签订的合同为准。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
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实际经营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
绩效考评,并据此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放,其中月度发放绩效薪
酬按照绩效薪酬总额的40%实施预发,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绩效年薪兑现80%,其余20%延期至任期考核后支付,
发现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存在问责情形的,部分或全额扣减延期支付的绩效年薪。
任期激励在任期考评后兑现。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其薪酬和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发。
(三)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标准,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在公司
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公司相关
制度执行。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
效。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