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苏豪弘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冯巧根先生、
王廷信先生、唐震女士和韩剑先生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冯巧根先生、王廷信先生、唐震女士和韩剑先生
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均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中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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