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园林股份
股票代码:605303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风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杭海路 601 号三堡产业大厦 B 幢 17 楼 1739
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 226 号 8 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6 年 4 月 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园林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风舞发展 指 杭州风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济海投资有限公司(代“济海启恒一号私募证券投
济海启恒
资基金”)
杭州风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有的园林股份股票共 8,061,871 股,占园林股份总股
本的 5.00%,减持后持股比例为 4.21%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风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杭海路 601 号三堡产业大厦 B 幢 17 楼 1739 室
法定代表人 吴光洪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9,500,000 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
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
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
批);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
经营范围 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
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
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
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新型金
属功能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信用代码 913301045898559913
联系电话 0571-86097350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 226 号 8 楼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4950.00 100.00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吴光洪 董事、法定代表人 男 中国 杭州市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关联关系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济海启恒的基金份额投资人祝艳、丁霞分别持有信息披
露义务人 22.95%、25.41%股权,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5%以上大股东。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祝艳、丁霞于 2025 年通过受让风舞发展股权的方式成为公司的间接持股股
东。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民主科学决策,推动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经交易
双方友好协商,祝艳、丁霞拟通过持有的基金产品济海启恒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
风舞发展所持公司 5.00%股份后,由风舞发展回购注销其股权或由原股东按持股
比例购买其所持风舞发展股权等合规方式退出在风舞发展的投资。上述事项完成
后,济海启恒将成为公司直接持股 5.00%的大股东,祝艳、丁霞不再通过风舞发
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祝艳、丁霞分别持有风舞发展 22.95%、25.41%股权,自本次公司股份
过户至济海启恒名下之日起,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
济海启恒与风舞发展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协议转让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明确的在未
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4,850,0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2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788,129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21%。
本次权益变动以上市公司最新公告的总股本 161,237,408 股为依据计算持股
比例。
二、股份变动的方式
由风舞发展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上市公司的 5.00%股票合计 6,788,129 股
转让给济海启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受让方济海启恒承诺自公司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会减
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
在园林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均不存在其他安排。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未发生买卖上市公
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情况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具体查询地址如下: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 226 号办公楼七楼
联系人:曹光泽
电话:0571-86020323
传真:0571-860973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风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吴光洪)
日期:2026 年 4 月 3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风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吴光洪)
日期:2026 年 4 月 3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限公司 地
股票简称 园林股份 股票代码 605303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杭海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风舞科技发展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
名称 公司 人注册地
楼 1739 室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动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无□
数量变化 人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14,850,000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9.21%
股份比例
变动情况: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8,061,871 股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比例:减少 5.00%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数量:6,788,129 股
比例
持股比例:4.21%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不适用√
资金来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协议转让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明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是否拟于未来 12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个月内继续增持
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件之
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风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吴光洪)
日期:2026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