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光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光信息”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海光信息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95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 21,721.0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58,278.9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297 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29,551.83 万元。其中,
截至报告期初累计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770,536.5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金额 86,066.54 万元;本年投入使用金额 144,250.38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金额 28,698.41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28,727.1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2,922.32 万元(含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8/9
本次报告期 2025/1/1 至 2025/12/31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80,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143,492.05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21,721.07
二、募集资金净额 1,058,278.93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029,551.83
其中:本年度投入金额 144,250.38
本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8,698.41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728,428.35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 42,108.15
以前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6,066.54
等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28,727.10
加:无需支付的发行费用 32.76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3,452.11
其中:本年度金额 1,329.26
以前年度金额 32,122.86
减: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9,289.66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2,922.32
注:上表中等于数与各加减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
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
子公司成都海光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集成”)、成都海光微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微电子”)、海光信息技术(成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光成都”)、海光云芯集成电路设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光云芯”)、海光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苏州”)、海
光集成电路设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北京”)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除以下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外,其余募集资金专户
已全部销户:
单位:万元
开户名称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122907184010508 32,922.32
限公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
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8,698.41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
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9,274.20 万元(含利
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将募集资金转出专
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相关手续。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最终经审定节余资金
致。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向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整合内部资源等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海
光成都、海光云芯分别增加不超过 30,000.00 万元、20,000.00 万元借款(具体借
款利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实施主
体划款,借款期限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
公司于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安排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且募投项目单项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
下,调整“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项目”、
“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项目”、
“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具体投资明细,以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
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
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058,278.93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2 年 8 月 9 日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2,948.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29,551.83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
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行性是
含部分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否发生
变更 资总额 入金额 现的效益
总额 金额(1) (2) 金额的差额 (4)=(2)/(1) 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
(如
(3)=(2)-(1) 化
有)
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 无 287,791.50 287,791.50 287,791.50 56,492.42 287,791.50 0.00 100.00 2025 年 9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 无 185,601.30 185,601.30 185,601.30 41,052.12 185,601.30 0.00 100.00 2025 年 9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
无 241,394.08 241,394.08 241,394.08 45,388.95 241,394.08 0.00 100.00 2025 年 9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
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 无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316.89 200,000.00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14,786.88 914,786.88 914,786.88 144,250.38 914,786.88 0.00 100.00
超募资金 无 不适用 143,492.05 不适用 28,698.41 114,764.9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914,786.88 1,058,278.93 914,786.88 172,948.79 1,029,551.83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42,284.5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人民币 43,033.27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8,698.41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9,274.20 万元(含利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募集资金节余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所致。最终经审定节余资金 29,289.66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新增公司子公司海光集成、海光微电子、海光杭州作为实施主体,
新增成都市、杭州市作为实施地点,共同实施募投项目“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
“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海光集成提供不超过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提供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向海光成都提供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海光云芯提供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无
息借款、向海光苏州提供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集成北京提供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本数)有
息借款。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
“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
“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
心建设”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9 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借款的议案》
,
同意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整合内部资源等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
海光成都、海光云芯分别增加不超过 30,000.00 万元、20,000.00 万元借款(具体借款利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并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实施主体划款,借款期限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公司于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安排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且募投项目单项投资总额不
变的前提下,调整“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项目”、“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项目”、
“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具体投资明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注 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