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1068 号
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专项报告 1-6
三、 附表 1-2
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GZG11068号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光信息”)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海光信息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
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
鉴证报告第1页
编制,如实反映海光信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
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
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光信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了海光信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海光信息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6 年 4 月 7 日
鉴证报告第2页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
监会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及 2021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议,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3 号)同意,同意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申请。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为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36.0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0,8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17,210,655.5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0,582,789,344.44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全
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对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2]第 ZG12297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0,800,000,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1,434,920,544.44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217,210,655.56
募集资金净额 10,582,789,344.44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0,295,518,300.00
其中:本年度投入金额 1,442,503,840.86
本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86,984,100.00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7,284,283,459.14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 421,081,500.00
以前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60,665,400.00
等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287,271,044.44
加:无需支付的发行费用 327,563.12
专项报告第1页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 金额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34,521,134.53
其中:本年度金额 13,292,575.95
以前年度金额 321,228,558.58
减: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92,896,557.16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29,223,184.93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
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海光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海光信息技术(成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光成都”)提供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无
息借款、向海光云芯集成电路设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光云芯”)提供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海光信
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苏州”)提供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海光集成电路设计(北京)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集成北京”)提供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含本数)有息借款;
同意对本次新增实施主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补充签署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5)。
专项报告第2页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海光集成、海光微电子、海光杭州、海光成都、海光云芯、海光
苏州、集成北京针对实施募投项目分别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
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除下表列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外,其
余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名称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账号 截止日余额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122907184010508 329,223,184.93
限公司
合计 329,223,184.93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
关产品情况。
专项报告第3页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8,698.41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公司承诺本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
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对此,公司
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
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
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9,274.20 万元(含利息收入,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董事会同意
授权管理层将募集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相关手续。对此,公司审计委员会、保荐
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第4页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定节余资金 29,289.66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主要系募集资金存
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所致。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借款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
整合内部资源等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海光成都、海
光云芯分别增加不超过 30,000.00 万元、20,000.00 万元借款
(具体借款利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在上述借款总额
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实施主体划款,借款期限至募投项目实施
完毕。
公司于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资
金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且募投
项目单项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调整“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
器研发项目”、“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项目”、“先进处
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具体投资
明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
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7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专项报告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