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宿玲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
作为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独立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勤勉
尽责的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宿玲恰,出生于 1987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学教授、博导,主要从事微生物菌株构建和工业酶制剂制备方向的研究工作。本
人自 2025 年 8 月 11 日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确认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为了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敦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公司的各项董事会和专业委员会议案、定期
报告及临时公告,针对相关内容表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
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秘书,不断促进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最新修订的《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同时,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被公司管理层采纳,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参加股东 亲自出席股 备注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加 东会的次数
本人认真审阅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
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亲自参加次 亲自参加 应参加次 备注
应参加次数
数 次数 数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核,均投赞成票;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
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以下
相关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召开 会议名称 会议议案内容
时间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董事专门会议 2025 案》
月 18 日
年第一次例会 3.《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
宜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5
月8日 案》
年第二次例会
(修订稿)的议案》
(修订稿)的议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5
月 30 日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年第三次例会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
稿)的议案》
案》
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
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
核查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
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交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E 互动平台、主要财
经网站股吧以及公司业绩说明会,了解投资者的想法、诉求,关注媒体、网络有
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进
行分析、判断,有利于在决策、监督过程中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列席
股东会时也注重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
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换届期间,本人督促公司及时披露候选
人信息,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和表决权。随时关注公司的舆情,一旦发现媒体出
现公司的相关报道会及时反馈给公司董秘,提醒董秘确认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并做好舆情的管控。牢牢树立合规意识,及时将最新的监管法规及监管案
例转发董秘并提醒公司相关人员学习、领会并对违规案例引以为戒,忠实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常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通过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关注并了解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
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关注审计过程与程序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电话沟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现场考
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密切关注公司动态,并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
规范运作等情况,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在重大事项现场履职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正处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关键阶段,本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推进情况。2025 年 9 月至 11 月期
间,本人多次通过现场会议和专题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保荐机构、会计师事
务所就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等核心事项进行深入研讨,逐项审阅相关议案文件,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角度提出多项完善建议,相关建议得到公司采纳。
在换届选举期间,公司于 2025 年 7 月至 8 月进行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
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积极参与换届相关事项的审议,出席董事会会议,
与股东代表、其他董事候选人进行充分交流,了解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和履职能力,
确保换届程序合法合规、平稳有序。
此外,在董事会换届期间,本人积极配合公司完成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及
备案工作,确保换届程序合规、平稳有序。本人持续关注公共传媒有关公司或行
业的各类报道,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获悉与公司相关的真
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保证
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同时,公司主动向本人就生产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积极、充分的沟通,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和便利,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的公允性、决策程序、信息
披露的合法性、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和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风险等维度,
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重点关注。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关
联交易审批程序,在董事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关
联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
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2024 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报》《2025
年半年报》《2025 年三季报》等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信息披露事
项,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
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
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情况。
(五)续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从执业资质、专业性和资源、独立性、流程有效性、审计费用定价等
维度,对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事项进行了关注和审议,该所具备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完成董
事会换届选举,李莉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2025 年 7 月 30 日,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王敏为职工代表董事;2025 年 8 月 11 日,股东大会选举窦宝德、安莲
莲、崔宏宇、王敏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邢志良、牛强、宿玲恰为独
立董事;同日,董事会选举窦宝德为董事长、安莲莲为副董事长,聘任禚洪建为
总经理,聘任安莲莲、窦光朋、赵德轩、于文平为副总经理,聘任谷俊超为董事
会秘书,聘任李莉为财务总监。此外,报告期内魏军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副
总经理职务,张昭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独立董事郑丹因任职期限届满卸任,
祁维涛、王新荣因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卸任董事,张安国因任期届满卸任副总
经理。本人对上述提名、选举及聘任事项进行了资格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薪酬与公司绩效、个人业绩相联
系的绩效机制,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方案和考核标准科学、
合理、公平,且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企业规模、发展情况、财务状况、经营区
域等因素,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
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
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为公司决策提供咨询,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
观、审慎发表意见,监督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发挥业务专长,促进董事会科学
高效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制度,独立客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股东、董事、及管
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宿玲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