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7 2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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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4 日、2025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
划”)第一个锁定期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东方嘉盛 A 股
普通股股票。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954,500 股公司
股票已于 2025 年 4 月 3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
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
前股本总额的 0.35%,过户价格为 12.6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
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因 公 司 实 施 2024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 本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持 股 数 量 变 更 为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
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
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
据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6 年 4 月 7 日届满。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第
一个锁定期对应的 2025 年度公司业绩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的达成情况,根据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处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权益。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部门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名下,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
可提前终止。
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
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时,经出席持
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
应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第 6.6.7 条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
情况,并按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结算公司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
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经持有人会议审
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
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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