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6-01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7 日上午 9:00
在公司办公楼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 8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数 8 人。
(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四)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8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 2025 年年度
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公司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企业经营范围规范性表述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
中的经营范围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将原章程: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
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纺纱加工;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面料印染加工;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化工产品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为: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
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纺纱加工;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面料印染加工;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化工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热力生产和
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章程(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 2026 年度经营发展实际资金需求:因公司
将推进年产 10 万吨功能性氨纶纤维项目一期、二期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该类项目投
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系公司核心战略布局,项目建设、设备采购及后续运营需足额
资金支持。为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需留存利润
保障项目投入与经营营运,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0.2 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3,137,998.44 元(含税)。本次利润
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8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2025 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结果及 2026 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本届高级管理人员就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进行了认真考
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称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经营管理团队绩效薪酬挂钩,
并实行动态绩效奖励。同时董事会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对经营管理团队实施奖惩与任免。
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家启先生、王中军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
合自身经营情况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
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及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8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8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6 年度生产经营需求,拟向 21 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91.6 亿人民
币综合授信额度,最终额度及产品使用以企业实际经营需要及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序号 银行名称 拟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合计 915,975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十)审议《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
东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5】
合理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6-2028 年)。
(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8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制度。
(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8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8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职工董事 1 名。经股东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
公司董事会通过投票选举,同意提名邵长金先生、张家启先生、王中军先生、朱胜涛先
生、陈晨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代会代表
团长联席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
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
《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股东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通
过投票选举,同意提名楚金桥先生、赵静女士、刘万丽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会进行选举,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相关声明,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
制进行选举)
(十五)审议《关于报废络合铁相关设备的议案》
新区三动车间尾气治理因技术升级改造,对现络合铁设备、管路等做拆除报废处理,
本次报废共计 145 台(项)。本次拟报废固定资产原值合计 7,322.59 万元,净值合计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十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天瑞、张继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公司本次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十七)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8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邵长金先生,1962年出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公司董事长,白鹭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天津孚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持
有本公司股份204,418股。与除白鹭集团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家启先生,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设备动力处处长、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
有本公司股份53,34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中军先生,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白鹭集团财务部副部
长、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胜涛先生,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氨纶分厂厂长、总经
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陈晨先生,1986年出生,应用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开封监管分局科员、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业务二部总经理。现任中原股权
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除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
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楚金桥先生,1966年出生,哲学硕士,管理学教授。历任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河
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赵静女士,1968年出生,民商法硕士,一级律师,历任河南安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
师、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刘万丽女士,1981年出生,博士,注册会计师,会计学教授。历任河南大学商学院
副教授,现任河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
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新任副总经理人员简历:
赵天瑞先生,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公司设备动力处处长、总经理
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继明先生,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五长丝车间副主任、五长丝车
间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
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
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