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万股的 0.64%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7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股票,授予价格为 7.50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股票;
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不包括外籍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
占本激励计划草
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姓名 职务 案公布日股本总
数量 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额比例
(万股)
徐李强 职工董事 5.00 0.5827% 0.0037%
王浩 财务总监 5.00 0.5827% 0.0037%
李昇 董事会秘书 5.00 0.5827% 0.0037%
夏钧 副总经理 5.00 0.5827% 0.0037%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59 人)
合计 858.02 100.0000% 0.6376%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
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可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0%
以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可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50%
以解除限售
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
售期与相应的限制性股票一致。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6 年至 2027 年两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
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2.80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4.00 亿元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
注: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央行
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
÷365 天)。从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不满一年按照一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满一年不满两年按照一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按照两年
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满三年按照三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本激励计
划涉及“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均按此方法计算。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如下: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结果(S) S≥90 90>S≥75 75>S≥60 S<60
标准系数 1 0.7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为“优秀”、
“良好”,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为“合格”,则公司按照本
激励计划规定解除限售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 70%限制性股票;若激励
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
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由公司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
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于向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公司及激励对象不存在不能授予权益或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 60 日内的交易日,
且: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 4 月 7 日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58.02 万股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50 元/股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63 人
(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
占本激励计划草
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姓名 职务 案公布日股本总
数量 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额比例
(万股)
徐李强 职工董事 5.00 0.5827% 0.0037%
王浩 财务总监 5.00 0.5827% 0.0037%
李昇 董事会秘书 5.00 0.5827% 0.0037%
夏钧 副总经理 5.00 0.5827% 0.0037%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59 人)
合计 858.02 100.0000% 0.6376%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
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可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0%
以解除限售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可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50%
以解除限售
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
售期与相应的限制性股票一致。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八)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
求。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
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
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
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第一类限制 需摊销的总成本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性股票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
予数量及对可解除限售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
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
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技术和业务团队的积极性,
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公
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4 月 7 日为授予日,
以 7.5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858.02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
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