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泰新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林泰新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
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7 号),
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公开发行”)发行
股票数量为 672.75 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人民币 19.8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339,0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20,854,053.59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2,484,996.41 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2025 年 1 月 16 日
到账并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33,339,050.00
项目 金额
发行费用金额 20,854,053.59
募集资金净额 112,484,996.41
期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02,005,902.20
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募集资金净额 15,652,845.00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17,072,300.00
减: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4,818,065.50
减:支付发行费用 353,026.48
加:本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372,929.55
减:本期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9,447,869.51
减: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 6,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兴业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苏通园区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江苏林泰新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该专户资金实
施专款专用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3、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 4088101001008772
份有限公司 18
南通林泰克斯新材料 中国农业银行南通 1072780104001765
科技有限公司 苏通园区支行 2
南通林泰克斯新材料 4088101001008773
科技有限公司 37
南通林泰克斯新材料 4088101001008808
科技有限公司 26
合计 40,340,415.26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工程机械高端农机及其他传动系统用纸基摩擦片及对偶片项目;(2)多用途湿式
摩擦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情况详见附表 1: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截至 2025 年 1 月
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481.81 万元(不含增值税),合计 2,189.04 万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毕。
(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
案。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于决议有效期
限内使用总金额(任意时点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于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总计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林泰新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林泰新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林泰新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
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款专用管理,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林泰新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11,248.5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52.02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52.02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投
是否已变更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入进度(%)
募集资金用途 项目,含部分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额(1) 额 投入金额(2) (3)=
变更 态日期 效益 化
(2)/(1)
年产 3,000 万片汽车(新能
源汽车)、工程机械、高端农
否 5,900.00 4,462.60 4,462.60 75.64 2027 年 3 月 不适用 否
机及其他传动系统用纸基摩
擦片及对偶片项目
多用途湿式摩擦片研发中心
否 3,485.00 325.70 325.70 9.35 2027 年 3 月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863.50 1,863.72 1,863.72 100.0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1,248.50 6,652.02 6,652.02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
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
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具体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资金置换情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不适用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审议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 人民币 600.00 万元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为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