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钟雄)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7 2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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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曹钟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独立性,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积极出席有关会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就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博士,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院长助理、数字战略与
经济研究所所长,从事新经济、企业战略等研究与咨询工作。曾任中国化工集团
蓝星清洗剂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新经济研究所
执行所长。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情况,且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
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文件
及相关材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并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
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5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
况如下:
                           委托
                     以通讯        缺席   是否连续
               现场出         出席               出席股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方式参        董事   两次未亲
               席董事         董事               东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加董事        会次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                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曹钟雄     3      1     2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切实履行有关职责。
  报告期内,参加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 2 次,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业务定
位、对外投资等事项提供了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了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工作
职责。
  报告期内,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及其他工
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议,切实
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未
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或者核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部门就年报审计工
作计划、工作重点及风险防控等问题进行沟通,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了解审计进度
及相关情况,督促其按时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出席股东会、参加业绩说明会、
集体接待日活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与中小股东保持畅通的沟通渠
道。经常积极主动地了解中小股东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平台以及业绩说明会
向公司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获悉中小股东对公司
发展的关注焦点,在审议与中小股东相关的议案时,能够立足于中小股东的立场
来思考问题,从而更客观的进行表决,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现场工作情况
现场工作时间达15天。利用参加现场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公司
经营分析会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生产目标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并
就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战略,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1)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处
工作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
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不定期与本人进行电话沟通,对公司经营信息,重大事项进展等
情况进行汇报,确保本人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
  (2)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按时提供会议材料,事先与本人进行必要沟通,
为本人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充分资料,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
为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提供了支撑依据。
  (3)公司定期发送监管政策速递,便于独立董事了解最新监管政策,并积
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各项培训,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财务信息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
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的内控工作与公司发展战
略、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水平相适应,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总体运行平
稳。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我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
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履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
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和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
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和价值,有效维护了上市公司的整体利
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的各项培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
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曹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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