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7 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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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在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发挥
监督职责,现将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
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及 2025 年
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人民币 15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1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元。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
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与应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
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8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 年 1 月 1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
度审计会计师的独立性、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识别出的风险等
事项进行了书面沟通。
  (3)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
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对 2025 年度经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
表进行审议并同意。
  (4)2026 年 4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形式
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对审计过程、审计结论、专
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同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2025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五、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
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
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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