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7 20: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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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6-16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国财
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
                             (财会[2025]32 号)
的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
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
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
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自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
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解释 19 号的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 19 号解释的相关规定,自上述规定之日起执行并编制 2026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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