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7 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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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 B   公告编号:2026-03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3 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
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
下决议:
   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曹钟雄先生、詹伟哉先生、宋明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
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独
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5,466,884.24 元,其中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13,936,117.81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四)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
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现金分红条件。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以下统
称“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其他日常业务履约义务的顺利完成,
以及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以及为子公司其他日常业务履约义务提供非融资性业务担保(指不直接与货
币资金有关的经济担保活动,主要包括合同、项目履约等业务的担保),提供担
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9 亿元。上述担保方式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对
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对自身提供自有物业抵押担保等
各种担保方式。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对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外汇衍生品
业务、履约业务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
及类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非金融机构进行业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不
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授权期限
自 2025 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详
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继续
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10 万元,内控
审计费用 40 万元,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8,317.10万元,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23,539.64万元,相应减少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23,539.6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5年度的
财务报告中反映。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随着各产业业务的发展,公司对不同产业的客户风险管理不断细化、管理水
平不断提升,综合评估了幕墙业务、屏蔽门业务、新材料业务、新能源业务及商
业地产业务应收款项(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的构成、
客户风险差异及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等规定,结合实际业务特点和经营情况,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经测算,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将增加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合计 3,877.63 万元,对应减少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63.11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 公 司 《 2025 年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 详 见 同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名
熊建明先生、林克槟先生作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十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
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
任。出席会议的董事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1)提名熊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林克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名
詹伟哉先生、宋明女士和郭万达先生作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计算。
   公司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十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
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
任。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1)提名詹伟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宋明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郭万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二)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熊建明先生:1957 年出生,工商管理哲学博士,高级工程师,公司创始人。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赣商总会会长,深圳市南山区工商
联主席,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5,110,257 股。曾任职于江西省
机械设计研究院、深圳市人民政府蛇口区管理局等单位,曾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
代表、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第六届理事、广东省第十届人大代表、江西省第十一
届政协委员、中共深圳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深圳市第二、三、六届人大代表,
深圳市第五届政协委员,深圳市半导体照明促进会创会会长等职。与公司其他董
事存在关联关系,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克槟先生:1977 年出生,大学本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曾任公司
财务总监。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詹伟哉先生:1964 年出生,博士,正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
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大学经管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数学统计
学院客座教授,江西财经大学兼职导师。曾任深圳市江财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深圳市德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宋明女士:1978 年出生,法学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大学法学
院特区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博士生导师。兼职担任深圳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深圳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
长、深圳市委政法委特邀监督员、深圳市行政审判中心专家陪审员等。与持有公
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万达先生:1965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
副院长。曾任本公司、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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