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公司 2 名激励对象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时,根据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未达到相关激
励计划设定的 2025 年业绩考核目标,对应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 2,403,240 股,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和《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回购注销的规定。同意对
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 年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 2023 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委员签名:
张 喻: 兰 波:
刘灿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