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科技: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7 19: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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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0      证券简称:隆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2026年4
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部分回购的股票1,474,625股即将满三年,且目前公司暂无使用该部分回购
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计划,公司将按照规定注销该部分回购股份
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7,716,078股减少至226,241,453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及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
准。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
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下午13:00-16:30。
   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99号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0-68758688-8022
   电子邮箱:zqb@china-lsh.com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
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件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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