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旅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7 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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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6-012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
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
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宜昌茅坪港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茅坪港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有
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为子公司
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通过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茅坪港公司及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宜昌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和
《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茅坪港公司向交通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金
额不超过 3,2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0 年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号A701YC26005)。
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
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
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
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 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总
额为 11,125.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均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42%。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
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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