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6-014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7日 15:2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04月0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07日
司会议室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49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71,952,460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50.7193%。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67,031,01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1人,代表股份4,921,447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9179%。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271,728,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17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653%;弃权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李瑞、孔欣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