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
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
公司厂区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关内容存有异议。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
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
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资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
公示情况,并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
《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
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