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作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和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宏昌科技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对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作出了预计,情
况如下:
(1)预计公司与兰溪市伟迪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伟迪”)2026年
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2025年度与兰溪伟迪交易实际发生总
金额为2,541.42万元。
(2)预计公司与金华市起航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航包装”)2026年
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200万元。公司2025年度与起航包装交易实际发生总
金额为886.95万元。
(3)预计公司与金华欣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欣业”)2026年度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500万元。公司2025年度与金华欣业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
为248.16万元。
(4)预计公司与金华欣质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欣质”)2026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800万元。公司2024年度与金华欣质交易实际发生总
金额为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2名关联董事陆宝宏、陆灿回避了表决。本次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之后,需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预计金额 上年发生金额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类别 价原则 (万元) (万元)
向关联方 参照市场价
兰溪伟迪 采购铁板 3,000.00 2,541.42
采购商品 格公允定价
向关联方 参照市场价
起航包装 采购纸箱 1,200.00 886.95
采购商品 格公允定价
向关联人
金华欣业 采购电力 协议价 500.00 248.16
采购电力
向关联人 参照市场价
金华欣质 提供注塑件 800.00 0
提供商品 格公允定价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兰溪市伟迪五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350074413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蓝伟平
注册资本:368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14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7 月 14 日至 2045 年 7 月 13 日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春兰路 18-2 号
经营范围:五金工具、五金配件生产、销售。
(2)关联关系
兰溪伟迪控股股东蓝伟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慧明远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比照关联方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兰溪伟迪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关联人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兰溪伟迪 1,815.57 478.52 2,662.42 42.18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
力。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 称:金华市起航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MA2M3J9A8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航
注册资本:5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13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4 月 13 日至无固定期限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宇路 118 号金华融合科技产业园(一
期)A8 幢 3 单元 103、203(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包装
材料及制品销售;办公服务;包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尚品);
纸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
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出版物印刷(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关系
起航包装控股股东傅航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慧明妹妹之子。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比照关联方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起航包装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关联人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起航包装 1,154.19 114.75 968.15 22.27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
力。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华欣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2MACLYFDE1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宝宏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3 年 6 月 8 日
营业期限:2023 年 6 月 8 日至长期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金茂大厦 13J(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光伏发电
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
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关系
金华欣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昌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财务数据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关联人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金华欣业 993.53 984.90 254.25 -23.76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
力。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华欣质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MADNQ0409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宝宏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4 年 6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24 年 6 月 24 日至长期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龙潭路 589 号仙华基地 1#-2 科研楼 373
室(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
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
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
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关系
金华欣质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昌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财务数据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关联人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金华欣质 25.68 20.43 60.87 -13.6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
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兰溪伟迪采购铁板、向起航包装
采购纸箱、向金华欣业采购电力、向金华欣质销售注塑件。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及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充分利用双方优势和特有资源,
交易必要且定价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
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履行的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对2026年度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对
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
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并将提
交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履行的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保荐人对公司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帅 傅国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