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易颜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作为万向钱
潮的独立董事汇报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
我作为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
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诚信、勤勉、公正的义务,积
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职能,凡须经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
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了相关的事先认可文件及独立意见,对事关
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
议,进一步推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现就 2025 年度的履
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易颜新,男,1972 年 7 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财
务管理系主任,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浙江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委
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委员。历任浙江鸿禧能源、温州宏丰等公司独立
董事。
二、2025 年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 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 大会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次数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均亲
自出席并认真履行职责,审议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
三季度报告等事项,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董事会提出
意见和建议,有力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进一步完善
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度共召开了 5 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关
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及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
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
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会和其他会议时间,对公司进行
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听取公司管理
层对于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方面的汇报,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与公司管理层深入交流,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角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激励体系、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在 2025 年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公司更加严格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披露,确保公司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加强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与管理。
分研究审核,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制度
执行情况,与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进行沟通,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
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2025 年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有效地履行职责,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做好决策监督,具体
情况如下: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及2025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与上海万向区块链股份公司签订<万
向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
及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管理层对2024年度实
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解释符合市场变化的客观情况和公司
的实际情况,公司销售、采购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虽
然实际发生金额因市场需求等客观原因与原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但该
等差异的出现是因应市场变化而出现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
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行为。2025年,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销售、采购交易均是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关联交易遵循了
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价格公允、合理,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
议的《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所述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业务发
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
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与上海万向区块链股
份公司签订<万向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我认为公司与万向区块链合作,通过应用万向区块
链开发的万向集团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其供应链
伙伴之间的信息共享效率,优化供应链管理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本
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公司内部相关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
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
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内控评价报告。
经核查,本人认为上述报告的审议程序规范,其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认可上述定期报告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
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所披露的报酬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且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
发放。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七、总体评价
以上是我作为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工作汇报。
我对公司以后继续保持稳健经营,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非常有信心。
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积极了解
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慎地履行职责,努力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