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1632 号)同意注册,宏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金总额为人民币 62,666.67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54,587.4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6 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
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264号”《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
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同意注册,
宏昌科技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16.1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8月16日划至公司
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3〕4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4,587.43
项目投入 B1 45,361.3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044.49
项目投入 C1 151.3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8.65
项目投入 D1=B1+C1 45,512.7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073.14
截至期末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 12,147.85[注]
应结余募集资金 F=A-D1+D2-E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差异 H=F-G
[注]公司 2024 年 12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5 年 1 月 7 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年产 1,900 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实现节余资金 6,427.17 万元。2025
年 1 月 13 日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6,987.95 万元,2025 年 8 月 13 日赎回 2024 年 11
月 7 日购买的理财产品 1,000 万元本金,共计转出募集资金 7,987.95 万元。与节余募
集资金差异主要系尚未支付完毕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
公司 2025 年 6 月 1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 6 月 27 日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159.1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2025 年 7 月 4 日,实际转出募集资金 4,159.90 万元,与节余募集资金差异
系项目尾款及理财收益等。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7,416.13
项目投入 B1 20,482.8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561.26
项目投入 C1 9,298.4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26.26
项目投入 D1=B1+C1 29,781.2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87.5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8,422.4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8,422.44[注]
差异 G=E-F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8,422.44 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4,422.44 万元、
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4,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
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
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华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宏昌科技(荆州)有限公司,
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分别与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
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
金专户均已注销,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江滨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
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 2025 年 1 月 13 日销户
开发区支行 [注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579900713110520
[注 2]
[注1]公司2024年12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5年1月7日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月13日,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
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注2]公司2025年6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6月27日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7月4日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
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下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 可转换债券募集
乌城中支行 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可转换债券募集
司金华江南支行 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可转换债券募集
华分行 资金专户
合计 44,224,414.56
[注]公司 2025 年 3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1 日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暨向全
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浙
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并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开立募集资金
专户进行资金专项管理。
公司 2025 年 3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1 日 2024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
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其中: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 1.2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4,000.00 万元,具
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理财产品名称 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睿享增盈 134 期浮动收
益凭证
东北证券裕健系列 39 期收益凭证 20,000,000.00 2025/8/28 2026/3/3
合计 40,0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期已无超额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
无法单独核算。
本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中
“补充流动资金”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
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变更实施方
式和增加实施地点、变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通过,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变更“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
制器扩产项目”的部分内容:
(1)变更实施方式,即增加该项目的基建费用5,000万元,减少该项目
的设备采购费用5,000万元,项目总金额不变;
(2)增加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金华市金
星南街以东、纬二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三路以北的地块为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
“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间由2024年6月30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变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通过,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
由原计划于浙江省金华市购置办公楼实施变更为在公司位于金华市金星南
街以东、纬二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三路以北的地块上自建研发大楼实
施。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6月30日调整为
(三)“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改变实施主体、改变内部投资
结构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同意公司“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作为共
同实施主体。为配合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建设情况,调增设备购置及
安装费的投入595.50万元,调减土建工程的投入595.50万元,承诺投资总
额37,416.13万元不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宏昌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宏昌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
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的情况。
附件: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对照表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编制单位: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587.4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1.35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512.72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改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变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和超募资金投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含部分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向 (1) (2) (3)=(2)/(1) 重大变化
改变)
承诺投资项目
万套家用电器
否 38,167.56 38,167.56 49.35 32,560.60 [注 1] 2024 年 12 月 708.82 否 否
磁感流体控制
器扩产项目
否 6,001.01 6,001.01 102.00 2,314.99 [注 2] 2025 年 6 月 — — 否
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44,168.57 44,168.57 151.35 34,875.59 — — —
小 计
超募资金投向
否 7,418.86 7,418.86 — 7,621.97[注 3] 100.00 不适用 — — 否
动资金
公司暨对外投 否 3,000.00 3,000.00 — 3,015.16[注 4] 100.00 2023 年 6 月 — — 否
资建设新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
小 计
合 计 — 54,587.43 54,587.43 151.35 45,512.72 — — — —
主要是下游行业增速放缓原因。根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披露的 2025 年行业运行情况分析,从产量来看 2025
年同比增长 10.10%,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速为 11.68%,基本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从价格趋势来看,终端降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价趋势明显,单价由 2022 年 3,323 元下降至 2025 年 3,021 元,市场竞争加剧,加之原材料上涨较为明显,公司
利润同比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故未能达标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4,587.43 万元,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
超募资金为 10,418.86 万元。
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12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支付完毕。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过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子公司宏昌科技(荆州)有限公司于
子公司宏昌科技(荆州)有限公司实际使用 3,015.16 万元[注 4]。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12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支付完毕。
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2024 年 5 月 29 日实际转出金额为 1,371.97 万元(含利息 2.96
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增加“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产 1,900 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金华市金星南街
以东、纬二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三路以北的地块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年产 1,900 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的基建费用 5,000 万元,减少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费用 5,000
万元,项目总金额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原计划于浙江省金华市购置办公楼实施变更为在公司位于金华市金星南街以东、纬二路以南、
经四路以西、纬三路以北的地块上自建研发大楼实施。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年产 1,900 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情况 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4 年 6 月 30 日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4 年 6 月 30 日调整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金额 3,825.81 万元。
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00 万
元已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 2025 年 3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1 日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 0.4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0 元。
公司 2024 年 12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5 年 1 月 7 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年产 1,900 万套家用电器
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实现节余资金 6,427.17 万元。2025
年 1 月 13 日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6,987.95 万元,2025 年 8 月 13 日赎回 2024 年 11 月 7 日购买的理财产品 1,000
万元本金,共计转出募集资金 7,987.95 万元。与节余募集资金差异主要系尚未支付完毕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严格把控
采购环节和付款进度,对基建的土建工程预算严格控制,使得基建工程费用方面出现资金结余,同时严格控制基
建相关的配套资金使用,使得工程预备费等出现结余,通过前述工作有效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资金节余。同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公司 2025 年 6 月 1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 6 月 27 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159.1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2025 年 7 月 4 日,实际转出募集资金 4,159.90 万元,与节余募集资金差异系银行销户前支付的项目尾
款及收到的理财收益等。因 2022 年 5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购置办公楼变更为自建办公楼,加上土建工程承包方施工进度延期等事项,
公司先行用自有资金投入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未能及时置换,未置换的自有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 3,374.61 万
元,使得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出现较大结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金额 49.35 万元系“年产 1,900 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支付的工程尾款 49.35 万元。2025
年 1 月 13 日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6,987.95 万元,2025 年 8 月 13 日赎回 2024 年 11 月 7 日购买的理财产品 1,000 万元本金,共计节余募集资金 7,987.95 万元,累计投资进度
已达到 100%。
[注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4,159.90 万元,累计投资进度已达到 100%。
[注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 203.11 万元,为理财收入和账户孳息收入投入。
[注 4]“新设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 15.16 万元,为账户孳息投入。
附件 2
编制单位: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416.1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298.4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781.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到预计 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额 (1) (2) (3)=(2)/(1) 效益 重大变化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否 27,000.00 27,000.00 9,298.41 19,365.08 71.72 2026 年 4 月 — — 否
塑件产业化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37,416.13 37,416.13 9,298.41 29,781.21 — — — —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同意公司“电
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为配合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建设情况,调增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的投入 595.50 万元,调减土建工程的投入 595.50
万元,承诺投资总额 37,416.13 万元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的议案》,公司 2023 年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857.26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其中: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 1.2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4,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4,000 万元,
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4,422.44 万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