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矿业: 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3 22: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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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6-031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
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 1,310,991 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按规定办理股份注
销、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本次回购股份 1,310,991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将由 1,570,225,745 股减少至 1,568,914,754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570,225,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等公告。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
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
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为该债务提供相应的担保。债
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权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如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
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
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 15-02 号;
   (2)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199 号 2 栋
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
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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