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施伟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独立董事,已于2025
年11月11日任期届满离任。本人在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
了许多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没
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期内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职务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施伟力,195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 于
武汉大学公共关系专业。曾任福建泉州明新中学教师、福建泉州无线电五厂副 厂
长、厦门华厦教学设备公司经理、中外合资东泉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南方
国际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香港华刚光电有限公司厂长、鑫谷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大连路美芯片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曼斯雷德光电有限公司
董事长、大连九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九久光电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总
经理、河南屹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山西光宇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顾问、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1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中国照明学会第六届、第七届半导体照明技术
与应用专业委员会顾问;2015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深圳照明与显示工程行业
协会会长,后转任特别顾问至今;2016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株洲众普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顾问;2014年12月至2022年8月,任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8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深圳市联诚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年11月,任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标谱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LED产品发展方向、技术创新等方面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公司把握行业
发展趋势,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对公司经营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
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 现场出 通讯表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会议
姓名 席次数 决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次数
施伟力 14 4 10 0 0 否
任期内股东会会议召开次数: 4次
任期内列席股东会会议次数: 4次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
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年度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
议案均进行了审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 召开会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
成员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名称 议次数 议
薪酬委员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监管规则以及《公
《董事会薪酬
绩效奖金冲回及回收方
月 21 日 委员会工作条例》开
案>的议案》
展工作,勤勉尽责,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
高峰(召集
薪酬委 一致通过相关议案。
人)、傅亮、施 2
员会 薪酬委员会严格按照
伟力
《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监管规则以及《公
《董事会薪酬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
月 26 日 委员会工作条例》开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展工作,勤勉尽责,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
一致通过相关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
董事会会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
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
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按时参
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现场交流,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七)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与公司管理层深入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财
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及走访等
方式,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报告期内需经董
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
内控制度建设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
保证了公司年报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
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职权行使。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
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
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
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也
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控制公
司经营风险,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证券业务资格,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和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独立
性良好,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按照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情况等
综合因素确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高级管理人员
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等相关事项并完成了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工作。公司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未发生上
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未发生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
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的情况;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未发生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员工持股
计划;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深入调研公司治理制度及其执行、经营管理、财
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进度,时刻关
注公司运营动态与发展走向,对所有董事会议案进行细致审查并发表独立见解,
严谨行使表决权。同时,严格督促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性。在此过程中,我始终保持积极学习态度,紧随法律法规更新
步伐,积极参与各类研讨会和培训,提升专业素质,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
(施伟力)